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源潭镇大龙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已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6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复垦方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批准机关
2025年3月25日,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关于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源潭镇大龙村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的批复》(清自然资管制函〔2025〕6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共涉及1个拆旧地块,面积共189.60亩,均为工矿废弃地,土地权属为源潭镇大龙村。
三、土地复垦目标
项目区面积共189.60,亩,拟复垦林地176.22亩,草地13.38亩。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涉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件1: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源潭镇大龙村项目区拆旧区位置图;
附件2: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源潭镇大龙村项目区拆旧区规划用地用海图。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5年3月28日